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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徵信快報 > 邀網友過夜 狼只劫財不劫色
  • 邀網友過夜 狼只劫財不劫色
  • 〔記者李穎/中和報導自由電子報2007-6-5〕

    劫財不劫色?某私立大學女學生「小君」(化名)日前在聊天室找網友聊天,還邀對方到住處過夜,楊姓男網友到訪後卻顯得「意興闌珊」,倒頭就睡,隔天早上小君醒來後發現房內現鈔及筆記型電腦、手機等值錢物品被竊,不甘心被洗劫的她商請好友「釣」出楊姓男子,並報警將他逮捕。

    警方調查,「小君」羨慕同學能在網路上尋覓到男友,日前透過網路和21歲自稱「小楊」的男子相談甚歡;想嘗試一夜情的「小君」,主動邀約對方隔天凌晨到她租屋處碰面。

    楊某赴約,但對「小君」圓潤的外型「性」趣缺缺,倒在床上呼呼大睡,自討沒趣的「小君」只好獨自看電視打發時間,直到凌晨3點多才躺在楊某旁入睡。

    「小君」告訴警方,隔天清晨6點多醒來,發現楊某已經離開,房內5000元現鈔、筆記型電腦MP3、手機等物品都被偷。 不甘心引「賊」入室的小君,透過友人上同一網站,果然在線上發現楊男,約對方碰面後報警逮捕。

    警訊後,被依竊盜及贓物罪嫌移送法辦。